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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初次申领身份证补办身份证换证临时身份证办理办理进度查询
办理条件
1、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薄: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若是集体户口的,需要本人页和首页(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2、身份证标准照片:请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现场拍摄。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供原身份证(丢失的不需提供)、户口本等证明材料;
2、受理:材料齐全,采集人像信息,当场受理,出具身份证领取凭证;处理不合格信息并重新上传;
3、审核:县局、州局、省厅按各自职责范围分别审核制证信息质量;
4、领证:县局、州局、省厅按各自职责范围分别审核制证信息质量。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20元/证